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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版权局关于2018年“中国版权金奖”评选结果的公示

来源:深圳市版权协会|作者:admin|发布时间:2018-09-23 17:23:56
 
   经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《关于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申报项目的复函》(国评组函[2016]7号)批准,自2016年起设立“中国版权金奖”评选项目,由国家版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共同主办,每两年评选一次。据此,国家版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共同组织了2018年“中国版权金奖”评选工作,对各地、各单位提名的材料进行了评审,并经评选委员会无记名投票得出了评选结果。
 
   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2018年9月22日至2018年9月28日。如有异议,可于公示期内书面向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反映,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。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,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名,并提供联系电话。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。
 
 
邮箱:guojiabanquan@163.com
 
传真:010-83138740
 
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40号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(100052)
 
 
国家版权局
 
2018年9月22日
 
 
 
 
2018年“中国版权金奖”评选结果公示
 
 
 
 
一、作品奖(6个)
 
1.《新华字典》(文字作品,著作权人:商务印书馆)
 
2.《平凡的世界》(类电作品,制作者:华视娱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、上海剧合影视文化有限公司)
 
3.《朱鹮》(舞蹈作品,著作权人:上海歌舞团)
 
4.《红海行动》(电影作品,制作者:北京博纳影业集团有限公司等)
 
5.《活着》(文字作品,作者:余华)
 
6.《鸡毛飞上天》(类电作品,制作者:杭州佳平影业有限公司)
 
 
二、推广运用奖(5个)
 
1.北京华录百纳影视股份有限公司
 
2.中国图书进出口(集团)总公司
 
3.雅昌文化集团
 
4.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有限公司
 
5.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
 
 
三、保护奖(5个)
 
1.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
 
2.中国轻纺城花样版权登记管理保护办公室
 
3.上海市公安局治安总队
 
4.广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
 
5.北京联合信任技术服务有限公司
 
 
四、管理奖(4个)
 
1.苏州市版权局
 
2.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
 
3.中央电视台办公室版权和法律事务室
 
4.西安电视剧版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
 
信息来源:国家版权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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